林书豪一份4年2880的合同。
这是一份很特殊的合同。
早在2003年的时候,当时联盟规则仍未完全规范。
作为二轮秀的阿里纳斯在和勇士队2年新秀合同到期之后,收到奇才队6年6500万的报价合同。
当时勇士队已经超过工资帽,他们最多只能给阿里纳斯开出490万起薪的续约合同。
这两份合同之间差距太大,导致勇士队最终只能看着已经成为准全明星的阿里纳斯远走华盛顿。
这让勇士队当时损失巨大,并且陷入了非常长的一段动荡时期。
自那之后,联盟就出台了著名的“阿里纳斯条款”。
阿里纳斯条款规定,在nba打了1~2年的受限制自由球员,其他球队开出的邀请合同中,第一年薪金不得超过当年的中产阶级条款。
在此条款中,还规定了第二年的薪金就受到了最大涨幅8%的限制。
第三年薪金则能够大幅度提高,它可以是球队执行选择权所能提供的最高薪金,且不受平均薪金规则的制约。
同时,合约中所提供的薪金必须是有担保的,且不包含其他任何形式的奖金。
并且如果第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