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不知多少男同学手里的筷子都掉了,猪哥的咽了咽口水。
在赵佳儿身旁,一个穿着耐克鞋,阿迪达斯上衣,左耳扎了耳洞,带着颗黑曜石耳钻,有些装酷的男同学一脸殷切的跟着,陪笑着问道:“佳儿今天想吃什么?我请你啊!”
“洛秋!”见状,高盛奕有些咬牙切齿的出声道。
在他们这个小县城里,耐克和阿迪达斯已经是学生们所能接触到最高级的名牌,多少学生拥有一件,便每日穿着上学不换,生怕别人不知道。
而洛秋,他拥有一堆,每天换着穿不重样儿,平日里出手也十分阔绰,动不动请他那一堆狐朋狗友抽烟喝酒撸串。
在这个偏远的小县城初中里,他无疑是学生们眼中的土豪,被同学们称呼为洛少,不少人争先恐后的巴结他,想成为他的朋友,只为了免费的烟酒、烤串儿。
不得不说,有时候学生们的心思就是这么简单。
“洛秋!汪远他们是你指使的?”高盛奕年轻气盛,不知跟对方有什么恩怨,起身挡在了两人身前,怒气冲冲的对洛秋质问道。
“哟!这不是高少爷嘛?怎么?拳头没吃够?”洛秋瞥了有些鼻青脸肿的高盛奕一眼,嘲讽道。
“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