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
接下来十来天,不管怎么走,四周都是古树密林。期间,还遇到了一些猛兽,不是被他一拳打死,就是被他一枪干掉。
特么的,再这样下去,就要变成野人一个了。
不过还好,身边还有一个小跟班。当然,由于语言和不太情愿的原因,李中南并没有和她过多交流,只是偶尔用蹩脚的英语和她说个一两句。
白天带着金发小妞,凭着感觉在荒山野林走穿梭着,饿了打几只兔子肥鸟的,烤熟了腿肉都吃掉,剩下的骨头和屁/股的,全一股扔给她。
对此,她并没有不满,甚至感激得不行,吃着甜蜜地笑着。十来天下来,发现这个丑小鸭非但没了警惕,而且已经对他产生了依赖。
夜里的时候,她不再睁着眼睛睡觉,甚至有那么一两次,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她几乎躲进了他怀里。
当时,吓了他一大跳。
估摸着,就是直接把她给办了,也一点问题都没有。
这个不是开玩笑,而是真有这个想法。有一句话说得对,十年不见女人,见母猪都能硬。荒山丛林中,一直穿梭了十几天,确实非常想了。
有一次,她扭伤了脚,背着她走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