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东给人留下的印象就是花钱大手大脚,很爱跟人借钱,最后都是他父母来还。
而且给人总是一副吊儿郎当,走路肩膀左摇右晃,手指总喜欢往前一戳一戳自以为很酷的样子。
所以大家对他印象并不是很好,不过谁叫他有那么能干并且宠他的父母呢,再说是别人家的孩子别人家的事,说一句,人家还会给你记恨上,所以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后来听说他喜欢嘻哈,要把自己的兴趣和爱好结合在一起,于是他父母出了二十万帮他成立了一个工作室。
可惜也只有三天热情,反倒是借此和一群打着“自由,理想”旗号的狐朋狗友吃喝玩乐,用荒淫度日来形容也不为过,也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了明艳。
明艳完全被这种“放荡不羁爱自由”的生活态度所折服,她觉得这才是真正的人生啊,那些条条框框的,什么责任啊义务啊简直是太压抑太无趣,凭什么人要被那些东西左右啊。
还是这样真正的放纵和自由更爽啊,于是明艳和继东很快就玩到了一起。
跟这些人打成一片,走到那口中随便饶舌几句“怼天怼地怼父母”的歌词,就觉得好酷好拉风。
毕竟大众的审美水平还没有完全掉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