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公府。
初夏的天蓝如碧玉。
周瑾轩为了讨好掌上明珠的开心,特意向原部下手里讨来一只金兔子送给周筝筝。
此举,果然让周筝筝格外开心。
这不,周筝筝正和几个奴婢,围拢着这只金兔子在喂食呢。
之所以叫它金兔子,只因为它身上的绒毛,雪白如玉,脸上的绒毛掺杂着金色,阳光一照啊,那金毛就金光闪闪起来啊,好不吉祥!
“姑娘,金兔子一天要吃多少大白菜啊。姑娘和奴婢轮流喂它,都已经喂了一整天了!”青云撅起了小嘴巴说。
周筝筝轻巧的手指掂了掂箩筐里的大白菜,送进金兔的嘴里,专注的目光,淡淡的笑容,说:“它吃多少,你就喂多少呗!你管那么多干嘛啊!又不会少了你什么?”
青云说:“奴婢爱动,这一整天蹲在这里,专门喂兔子,奴婢的胳膊都要断啦!”
“哪有那么容易断的,我看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多少小丫鬟想找坐着干活的差事,我还不给。你倒好,给你了还嫌弃,瞧瞧这德性!”周筝筝说。
青云说:“哎呀姑娘,奴婢宁可你让奴婢重活累活,也不希望将自己这样拘在这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