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一件棕色风衣的壮汉袭击了斯坦尼奇家族位于布鲁克林区的一个据点。那个人就像是一个黑色的恶魔,他趁着夜色而来,如同鬼魅一样出现在正在聚餐的斯坦尼奇家族的餐桌上。没有警告,没有询问,他的出现就是杀戮。两把冲锋枪扫射过在场的所有人,直到所有人都被击毙他依旧为每个人补上一刀,没有放过任何一个人,包括一名未成年的斯坦尼奇家族远亲。
弗兰奇那天正在地窖帮助选酒而逃过一劫。当他看见餐厅里面遍布着二十多具尸体的时候居然被吓尿了。他生平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也会害怕。当天晚上他就离开了布鲁克林区,但是他不敢逃离纽约。
因为他知道那天的聚会斯坦尼奇家族的上层人士都是知道的,而自己明明在场可是自己却没死,这明显会引来斯坦尼奇家族的怀疑。他作为家族的“行刑者”他很清楚背叛家族会有什么样的下场。现在每条离开纽约的公路上都有斯坦尼奇家族的人在蹲点监视。而弗兰奇这些年犯了这么多的案子,如果没有斯坦尼奇家族的庇护,如果被警察抓到也是一死。
而且纽约三教九流众多,比较好隐藏。如果真的去往其他人口比较少的城市,恐怕很快就会被当地警方找到他。这一个月他活得就像一只阴沟里的老鼠,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