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没就没人鸟他。
要知道在现代中国,一斤上好羊毛的价格,在2ooo年时,便是5o元呢。
但在这个年代,羊毛却不值钱,原因是因为脱蜡技术的不成熟,导致羊毛制品无法制成衣物,故无法普及,作为原料产出地的蒙古人,也只能将这些羊毛制成油腻粗劣的毡子,故李啸能收购这些羊毛,对于这些蒙古部落来说,相当于让他们变废为宝,得到了一笔额外的财富。
对于极其困窘的土默特部,这3ooo两银子,也算是一笔很可观的收入了。
在这种一方处于极度强势,一方则为完全仰赖的情况下,李啸当然拥有绝对定价权。
而这个明末年代,因为生产工艺比较原始落后,羊毛利用率还是偏低,据安谦初步估算,一般来说,因去油脱脂处理,以及搬运损失之类,4斤羊毛才可产生一斤呢绒,按一匹呢绒约长5丈,重量约为4斤计算,这次土默特部的55万斤羊毛,约可生3万4千多匹呢绒。
而按每匹羊毛呢绒8两的销售价格来算的话,销售额可达27.2万两,除掉人工、原料以及制造成本,净利润绝对可达2o万两以上!
相比这样惊人的利润,李啸的原料收购所花的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