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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啸的谦虚,却让李卑愈感叹,而一旁的岳父祖大乐,则用一种极为欣赏的眼神 看着脸色平静的李啸。
接下来,三人讨论,包括原先老回回部在内,所有的俘虏与缴获物资的分配。
由于三人都知道,能顺利剿灭南路流寇,基本都是李啸的功劳,故在李啸提出平均分配之时,李卑与祖大乐等人皆愧而不受。
最终,亦与当日在嵩县一样,李啸与李卑祖大乐三人,达成方案如下:
1、全体俘虏,李卑与祖大乐皆不要,由李啸统一带回山东。
2、盔甲与武器之类,因为李卑等南路官军,损失颇多,故将其中八成,留给李卑、刘肇基、罗岱等南路官军,以便其重新补充兵员。另外二成,则全部留给祖大乐部军兵。李啸军完全不要。
3、粮草缴获,李啸军得八成,祖大乐部得二成,李卑部因为是本地兵马,粮草积贮尚多,故不予分配。
4、钱财与绸缎缴获,则李啸军得七成,祖大乐部得二成,李卑得一成。
这个分配方案让李卑喜笑颜开,因为他的部队,基本没有参战,可谓坐享其成,却让李卑欢喜之余,又满心愧疚。
李卑随后向李啸表示,李总兵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