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标准为,金元(重5克,含金45%),银元(重5克,含银72%),铜元(重5克,含铜63%),兑换比例为1两白银=1金元=1o银元=1ooo铜元,这些钱币都是标准的正圆形无孔钱币。
在这种新币设计中,李啸定义,1银元就相当于原本的1钱银子,1金元就相当于一两银子。如果从其贵金属含量来看,可以现,这套货币代表价值略高于其金属价值。例如一钱白银3.75克,然而一个银元中,所含白银仅3.6克,而金币与铜币亦同样如此,通过这样的方式,李啸可以花更少的金银,换取了同样购买力的钱币。
而在李啸的这套货币体系中,更大的不同之处,在于金元。
如果按照此时明朝官府所定义的,1:1o的金银比价,一个金元既然兑换1o个银元,那么含金量应该同样是72%。然而李啸在中华银行所铸造成的成品金元,其含金量,却只有48%,约2.25克。如果论贵金属价格,一个金元仅能换取6.25个银元。但是按照汇率规定,一个金元却可以兑换1o个银元。
因此,金元兑换银元的比率,被人为地提高了,黄金价格被从1:1o的官方比率,被李啸人为提高到1:16,也就是说,黄金的真实市值,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