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订婚阶段的主要仪礼。
这一步所送的礼物,除了照例要用一对大雁作为婚事已定的信物外,还另送了其他贵重礼物给崇祯。
因为到了这一步,双方已经明显确定了关系,故李啸要送的礼物,与纳采时所送的象征性礼物不同,他现在要送的,是实用甚至贵重的礼物。
在晚明民间,除再送一对大雁外,其他的礼物一般是:戒指、首饰、彩绸、礼饼、礼香烛、甚至羊猪等,故又称送定或定聘,表示双方正式确定结婚。
考虑到坤兴公主的尊贵身份,李啸在慎重考虑后,决定给她的定聘之礼,要比先前迎娶鲁王府郡主朱媺姵时,要更加丰富而尊贵。
李啸为人豪绰,最终送入京城的定聘之礼为:纯金足赤镶祖母绿玉大戒一只,纯金雕花镂丝手镯一双,纯金镂凤点钻颈饰一套,全套黄金东珠首饰,上好绸缎五百匹,羊猪各一千头。
李啸出手这般阔绰,让崇祯皇帝与周皇后二人,皆是大觉脸上有光,二人原本忧虑的心情,被这丰厚的礼物冲淡了不少。
而坤兴公主朱媺娖,在得知那唐国公李啸,竟送自已这样奢侈而昂贵的礼物时,心下却是五味杂陈。
这第三步完成后,第四步就是纳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