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有雾日一个半月。有时大雾影响航船进入港湾。
历史上,海参崴曾自唐、辽、金起,这里已渐见中华各族人民活动,唐朝时期,海参崴是渤海国率宾府地,金代属于恤品路,元时称为永明城,滨海地区比较富庶,“率宾马”名贵一时。海参崴附近的波谢特湾,为元朝东北边区的对外贸易海港。在明朝时,这里属于奴尔干都司的木阳卫地区,而在清初时,这里属大吉林宁古塔副都统,后划归吉林珲春副都统管辖。
17世纪中期,沙俄帝国伺机东侵,寻求在远东地区开拓不冻港口。在此之前,沙俄和清朝曾有着多次领土上的纠纷。虽然在清康熙年间清朝和沙俄签订的《尼布楚条约》中明确订明海参崴属清朝,但是,自清朝中叶后,中华国势日衰,鸦片战争后,在1858年清政府和沙俄签订不平等的《瑷珲条约》,规定包括海参崴的乌苏里江以东地区为中俄共管。
2年后(1860年),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俄国又与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中俄北京条约》,清政府割让了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约40万平方千米的领土,其中包括海参崴。
随后,这被改名为符拉迪沃斯托克的海参崴城,成为了沙俄在远东地区的一个重要的军事基地和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