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正妻的子女叫做嫡出,小妾所生的子女叫做庶出,都是亲生骨肉,为什么待遇却天差地别呢
这要从民国时期的社会环境说起,虽然法律层面要求是一夫一妻制,规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可是三妻四妾的大有人在。
首先,清朝灭亡这才多少年,那种旧思想旧观念还有生存的土壤,即便是三妻四妾,道德和舆论也不会有什么压力,换句话说,就是女人的地位还没有真正提升起来。
其次,国家没有真正进入统一的稳定局面,各地军阀割据,政府的法令压根就落实不下去,或者说是形同虚设。
再有,民国关于婚姻方面的司法解释中,竟然有一条是,娶妾并非婚姻,自无所谓重婚。
这是写在法律上的文字,等于变相允许三妻四妾,社会风气就是如此,给人家当情人又算得了什么,说起来,情人好过给人当小妾。
“纸迷金醉的繁华奢侈,心灵终究还是空虚的,想要排遣寂寞,就要找个寄托的所在,这份秘书工作,会让我们充实一些。”和冰贤说道。
所谓的奢侈,无非就是坐汽车住别墅,吃好的穿好的,闲着没事逛街,别的,就特么没有了。
碍于陈恭波的身份,这两姐妹肯定不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