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原来向国家所承担的封建义务,就被转嫁给了现存的尚未被投献的农民身上,从而大大加重了他们的负担量。
按照马老爷子的学说。这的做法不仅加剧了明中叶以后日趋尖锐的阶级矛盾,同时也加深了拥有政治身份的地主与普通庶民地主之间的矛盾,因为,庶民地主虽然要靠从佃农身上收取田租进行剥削的一面,但也有受身份地主欺凌的一面,有时,他们也难以逃脱投献的厄运。
对土地和人丁失去控制,也就丧失了赋税和劳力的来源,造成财政危机。张居正所云“ 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是明后期经济状况的真实写照。(哦,张居正也好意思 这么说?他不也是充分利用了制度的漏洞来给自己谋取利益?)
于是乎,在不断增加的破产农民队伍里,出现几个李自成张献忠也就不足为奇了。
“两广凡投献之土地,与列祖列宗之制度不合者,允许原有土地主人无偿领回耕种。被投献之缙绅不得阻拦。”
“百姓取回投献之土地,须有原土地之产业凭证,并有同村邻里十五户以上之人作保,方可取回。无凭证或凭证遗失者,须有三十户以上之人作保方可取回。”
守汉的条文中关于农民对于投献土地的处理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