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的话,此事便是有四分光了!
“高伯爷可曾知晓,我家主公曾经对明廷有过一个救助协议?”果然,林文丙上来便抛出了实际问题,我们同明廷签订的那些条约,我们南粤军的特殊利益,你们能够确保吗?
所谓的救助协议,便是当年李守汉对朝廷的援助计划,
所谓的救助分三次完成。同南中和两广福建等地相比,眼下大明之所以乱作一团,根本问题有三,水利不修、兼并严重、律法不行。
因此,第一批救助一千万银元,用于改善山东、广东、福建的水利。
第二批为反兼并救助,先在山东试点,用钱从官绅手中购买土地,然后低价卖给农民耕种。这笔钱,大约两千万银元。
第三笔,数量大约也是两千万银元,用于在广州建立法官学院,为大明各地官府培养法官,以确保救助协议执行。
所有借款,皆由大明朝廷名义借贷,崇祯皇帝以天子名义担保,并在协议上用大宝也就是玉玺盖印。年利六分,资金使用由南中商社掌控,以确保资金不被贪墨。还款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利息必须按期偿还。
李守汉的这个救助协议,表面上对于大明朝廷来说是续命吊气的老山人参汤,实际上倒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