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就下条子命人去号房子!”
另外的几封公文却是巡察御史、吴县知县査继佐写来的禀帖。里面向李守汉大倒苦水。“仅苏州府、松江府、常州府、镇江府四属拖欠赋税的进士、举人、贡监生员一万三千五百一十七人,致仕还乡的官员尚且不在其中。”
査继佐也算得上是废寝忘食的工作了,下去担任巡察御史这短短的时间里,就从各地的户房书办手里弄清楚了到底有那些人拖欠钱粮,有多少人拖欠钱粮。这个工作态度,手段,成绩,让李守汉很是满意。
自明初开始,凡有举人以上功名的士绅和八品以上的官员都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赋税优免。当然,不管是官员还是士绅,他们的优免都是有限度的,《大明律纂注》云:“赋者田产税粮,役者当差。有赋役谓有田粮当差,无赋役谓无田粮止当本身杂泛差役”。所以除开优免的份额之外,其他的收入什么的都要和平民百姓一样,该交税的交税,该当差的当差。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中央政府对地方控制力的不断削弱,官绅们无视国家法令,大都冲破法定权利界限,而按习惯权利行事。因此实际上实行的是全额优免,“田连阡陌而不任分毫徭役”。不仅官绅们的本家如此,而且依附于他们的“佃户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