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人冲上来,他直接扬起了手中的利刃,一刹那的功夫,老妇人的脖子上就多了一道血痕,然后倒了下去。
瞬间连杀两人,白起并没有感觉一丝不安,反而有些隐隐的快感!
这么杀人,还真是爽呢!
白起原来是金陵城地面上的一个小混混或者都不能用“小”这个字来形容他了,因为他做的每一件事可都不小!
而且杀人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事,当初他就杀过不少人,有得罪他的,有他看不顺眼的,也有别人给了他钱,让他杀的。
反正在他看来,杀个人跟杀个猪啊牛啊羊啊没有太大的区别,唯一的区别可能就是,那些杀了起码还能吃肉
可是他的杀人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几年前,他遇到了一桩硬茬子。
当时他在大街上见到有个模样俊俏、十分面生的小娘子,按他的推测,这人肯定是从外地来的。
所以他对这小娘子下手了,可不曾想被这小娘子的相公发现了,因此白起就把那男人给杀了。
事后才知道,这男人和他娘子都来自荆州,在荆州还有些威望,出事之后,荆州就派人施压金陵知府,让人抓白起。
幸亏白起在知府里也有些人脉,提前得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