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毋庸置疑的,关键在于他涉到什么程度,肯交代多少。虽受邹直指认,但邹直只是见他到过工厂,并无实据,可证明金钊本人亲手经手过违禁品生意。
依照现行刑法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虽有情节严重可处以死刑之说,实际执行中,哪怕是跨国案件,通常重不过十年监禁。但如果行为牵涉制毒,那就非同小可了。
开金钊的口,相当不易。
审讯进度驻足不前,十音读完案卷,重新来了劲头,盘问金钊:我看到十五年前,你第一次前往沿海地区组织拐卖妇女儿童,到S市,是在几月份?
金钊几天不肯说话,听十音问起这个,抬了抬眼皮,胖圆脸上浮起皱纹,却是笑了:警官不是缉毒线的么,怎么问起这个案子了?我都已经认罪了,怎么了,想听故事?
吴狄在监视器里也很不解。
审问你,还用挑问题?苗辉呵斥。
四月份。金钊的表情,倒像是在回忆那些美好的事情,后来每年都是,烟花三月,下江南。
十音心一紧,追着问:说细节,从第一次往后说。
笑笑,孟冬告诉过她,笑笑是四月走失的。
金钊皱眉头:那怎么记得清楚?
十音提了个地址,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