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过去了,她还记不记得自己呢?自己又该怎样?出现在?她身边才?不显得突兀呢?
整整一夜,莫墨几乎彻夜未眠,辗转反侧,天蒙蒙亮便?起床了,刷牙洗脸剃胡子,他精心打扮了一番才?出门。
因为他比较高,将近2m,而且还有点壮,为了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社会”,他一反常态地穿了简单的卫衣牛仔裤,整个人都年?轻了不少。
莫墨去楼下草草吃了两口早餐便?立马起身离开了,今天是周一,她要?去送孩子上学,这是个偶遇的好机会。
他迈开大长腿快步前进,他住的酒店离箫若家所在?的小?区很近,开车反而得不偿失,他一边走着,一边看着手腕上那块和他形象极其不符的镶钻金表。
艹,他暗骂一句,怎么?忘记换手表了,她那个气质的人肯定不喜欢这种俗套,想到?这,莫墨赶紧把手表摘下来放到?了裤兜里。
一路快步走到?箫若家小?区门口时,他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还好才?七点,按照资料,她们基本上是七点过一刻出门的,而且是采取最简单省事的出行方?法——走路。
从家里到?之简学校其实一点都不近,小?孩子走得慢,箫若就依着她走路的速度,足足要?走半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