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孟走过去坐在她对面,拿了茶几上的冷水壶给自己倒水。
“天儿好热啊,学姐,你喝点水吗?”
“我在问你话呢,你真的想好了?你忘了她当初怎么对你的?你又上赶着往前送人头?这和作死有什么区别?”汪玉兰有些急了。
林孟不疾不徐地微笑着:“这不是你们都希望的,我和她好么?”
“我就这一期没去!那是录节目,那是工作!都是假的啊!这你都分不清?万一她跟你演苦情戏呢?何况她和她那个经纪人……”
“学姐。”林孟听不下去了直接打断她,“我知道我在干什么。”
硬的不行,汪玉兰恨铁不成钢,只能来软的。
她接了林孟递过去的水,喝了一口平复心情,换上往日里的耐心劝解林孟:“你和公司签的合约是通约,音乐、影视、演出、代言这些全都涵盖在内不说,这样的合约就像卖身契,一签五年,现在还没到期呢。公司为了维护你的艺人形象,特地在里面加了不能谈恋爱的条款,我是担心你才说这些,不是想插手你的私生活。”
“我都知道。”林孟和颜悦色,比任何时候都温柔。
她能不知道么?合约期间不能谈恋爱,是艺人通约里最常见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