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要写,他也没有办法,不写就没有工资了。于是他看了两遍《蓝宇》,找了找感觉,当晚挥毫急就,写下了这篇,叫什么什么——”
“《奈何良辰》。”
“对,《奈何良辰》。其实当时他是应付差事的,老板当时说的也是写一篇就行,关键是帮莫辰炒炒热度。你看,他还在文里让自己当了把受,多有牺牲精神一人啊。”“宕”地一声,荀辙把一颗小螺丝弹进旁边的小盘子里,“阳哥是个好人啊。”
“不对吧,”道迎打断他的感叹,“gany很高产的啊!这人成为大太太的关键在于他写得多啊!”还篇篇都是神作,哪怕不是圈里的人都会看的那种。“喏喏喏你看!”
道迎把手机往荀辙面前凑。荀辙一把推开:“我不看。”
“他后面真的写了很多啊!”
“那是因为谁也想不到他一篇就封神了!”荀辙看向道迎,“红了,你明白吗?红了!老板勒令他继续写,一直写,公司想捧谁他就得写谁,想让谁当攻他就能乖乖把自己写成受!你明白吗!”荀辙暴躁地说,“太难了!人生真是太难了!”
“……对不起啊。”
荀辙冷静了一下:“对不起,我刚刚急了。”
“这也不是你的错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