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上,都不错。我跟他又深谈了一番,他对公司初期的经营理念,也恰好跟我们所谈近似。我就想着拉他入伙,当然,这还需要征求您的意见。”
听到是这么回事,沈知秋当即说:“原来是这样,这个我没什么意见,毕竟公司是你的,你寻求合作方也是无可厚非,只要不影响到我们之前谈及的基本条件就行了。我只需要向您确认一点,这间公司,是不是依旧由您作为主导。”
“目前我和他之间所谈的,是要以我为主。他要求的底线是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所以,即便算上您的要求,我肯定还是保持对公司的控股的。”
“那我就没什么问题了,公司的结构和组建,您做主就好。”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沈知秋的条件其实也很简单,每笔由他经手的投资,他需要提五个点的中间人费用。
也就是说,程煜无论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只要在资金上对沈知秋有需求,那么不管投资额度多少,程煜都只能拿到百分之九十五的实际资金,而那五个点,就是给沈知秋的费用。
另外,沈知秋要求在程煜的公司占股百分之十,他会按照程煜的注资规模也出具相应比例的资金。
而公司从沈知秋那里得到的资金,程煜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