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了。
李中易一向是以军法治家,不合规矩的事情,轻则杖责,重则杖毙,绝不轻饶。
李七娘掌家之后,打理的事务越多,就越察觉到军法治家的厉害。在这后宅之内,人人谨守本分,无人敢越雷池半步。
哪怕是再受宠的姨娘,她们身边的大丫鬟们,也不敢仗势欺人,恃宠而娇。
别的倒也罢了,李七娘最觉得省心的是,老李家后宅内的女人们,无论吃穿用度都需要自己掏钱。
按照规矩,后宅内的女人们每月都按照各自的标准,定时领取数额不小的一笔月例银钱。
这份固定的月例银钱,包括打赏下人,想吃人参,想炖燕窝,想穿蜀锦的衣裳等一切开销在内。
月例银钱的使用规矩,简单明了:按时发放,开销过大的超出不补,没花完的可作私房钱。
比如说,叶姨娘今儿个想吃炖鹿肉,就必须昨日晌午之前,给掌家娘子下吃食单子,并将相应的开支银钱随单送过来。
李七娘接了单子之后,只需要吩咐采买的管家,命他出门去采购即可。
这么一来,天知道省了多少事?
别人家是个啥样,李七娘并不清楚。她那位掌管着滑阳郡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