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巡抚,同时给钦差大臣瓜尔佳胜保帮办军务。翁同书上任后不久,驻跸的梁园被攻陷,即移师到定远。不到一年,定远又被太平军攻陷。
定远城破后,清廷许多官员都因此殉难,而翁同书却独自弃城逃跑,这成为了后来曾国藩参劾他的一大罪状。
“臣职分所在,例应纠参,不敢因翁同书之门第鼎盛,瞻顾迁就。是否有当,付乞皇上圣鉴训示。”
李鸿章替曾国藩代拟的奏章里,写的这段话,险些断送了翁同书的性命。这件事,直接导致翁心存气急交加,很快就死了。并且,翁同书虽然侥幸活命,却在发配地新疆,也病死了。
从此,翁同视李鸿章为死仇大敌,必欲除之而后快。
这个典故,在历史上赫赫有名,属于典型的因私害公,李中易想不知道都不可能。
大致相同的例子,还有所谓的清流党领袖张佩纶,因为无能害得南洋水师全军覆没的悲剧。
李中易一向讨厌只动嘴炮的所谓清官,这些人当榜样竖立起来,完全没问题。若是让他们去处理国家大政,那简直就是自己找虐的傻x行为。
在李中易的认识当中,千里做官,不为权势、不为钱财,难道真的是为朝廷白白服务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