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选举一次。为了确保过程公平,朝廷会派监察人员入驻,有权利检查选举的一切细节。
各省只有行政权和人事权,没有军权。朝廷有权在各省驻扎军队,费用自然由朝廷出,也不归地方指挥,还会定期不定期换防。
地方政府也不得豢养私兵,只能组建维持治安的警察队伍,且在武装程度和人数上有非常严格的限制。要是地方上出现了规模比较大的匪患,将由当地朝廷驻军协同剿灭。
说白了吧,以后湟州省和凉州省除了要缴纳一定数量的税赋给朝廷,再遵守特区律法,基本就不用朝廷操心了。爱干嘛干嘛,爱怎么过就怎么过。
富了自己偷着乐、穷了自己哇哇哭。即便发生天灾,朝廷也只能借款借粮,没有必须赈济的责任。要是真穷的过不下去了,那当地百姓就只能抛家舍业向周边各省迁徙。
当省的人口下降到一定数量之后,朝廷有权宣布废除这个省的规划,重新派驻朝廷官员管理,一切权利重新收归朝廷。但是当人口恢复到一定数量之后,必须还要恢复省的规划。
这个法令看上去挺美,但其中还有不小的漏洞。比如说朝廷如何监察当地选举的合法性,监察之后又如何判定其是否违规,认定之后又该如何处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