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若是他们敢出城与我一战,本官这五千马军就能要了他们的命!”丁毅狠狠握拳,他是个有准备的人,从几年前开始策划大业之时,便研究过景朝禁军。
他发现景朝军队靠着精良的装具和甲胄获胜,而辽国能和景朝相抗上百年,靠的则是马!
人是跑不过马的,即便铠甲再精良,训练再严酷,马一跑,人就没办法了。景朝全装步人甲重达六七十斤,穿在身上能跑两百步的都是猛士,别提追上马了。
所以马是对付景朝禁军的杀器,并不是说直接冲阵,而是打不过也能将景国重装步兵活活耗死,所以他们几大商家借着与辽国交易的便利,不断引进良马,许多年下来积少成多,累积有良马八千。
八千骑兵啊!几乎可以纵横南方。
可惜上次在泸州刁民袭营之时,里面就有三千多骑兵,马还来不及上,就被杀得抱头鼠窜,其实两千多良马落入泸州之手。
越想此事,丁毅就越是心中苦闷,眼神 也凌厉起来:“待到城破之时,我定要好好看看,到底是谁在跟本官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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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火光一闪,震耳欲聋的响声回荡在河两岸,河湾边的整个船都震动一下,接着炮口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