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同性,是不是想时刻提醒她,脑子不冷静,胆子不够大,就等着死吧。
这里的生活很是不错,水里的鱼很肥美,一肘长的鱼比比皆是。太大的鱼肉粗,太小的鱼骨头多,这样大小的鱼正好。水很清澈,水里也没什么鱼虫什么的。时不时还有野兔、老鼠落入陷阱的。
将吃剩的东西,仍在了一处,第二天去,总会没有了。时不时会有狼嚎,听来也挺近的,应该是那头狼,但从来没靠近篝火。动物是聪明的,知道只要让这些人存在,天天都有残羹剩饭,没必要为了一顿人肉大餐,拿着命去往枪口上撞。
就这样,舒服地过了二天。第十天一大早,她就叫所有队友收拾好,准备走人。
“这里挺好的。”路德有点依依不舍了,这里毕竟不错。这三天的鱼一吃,埃尔法的体力也得到了恢复,大家都吃得饱饱的。
“我也不想走,但必须走。”她将背包背在了身上:“生存守则,永远不要在同一个地方呆太久,除非必须如此!”
经验告诉了她,时间越长,危险就越大。哪怕再舒服,差不多二三天了就应该挪窝。一感觉不对劲,更是要尽快走,不能犹豫。
从洼地走到了对面山上,但前面不是山脉了,而是一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