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的喜欢。
今天天气正好,春天的阳光照在身上暖呼呼的,沈隆带着关雎尔来到楼唱,听众那儿有什么感觉?”匪帮说唱那是欧美文化背景的产物,你硬是拿到国内来,不仅没多少人喜欢,怕是连自己也要栽进去。
“有些乐队明明是中国人,却喜欢写英文歌,用英文演唱,而且说实话,他们的英语水平完全不足以支撑他们写英文歌词,听众听了也会觉得别扭,还不利于歌曲传播,这样就不好了,孤芳自赏终究成不了大事儿。”
“之前可能是因为我的心魔,所以我对黑暗金属比较痴迷,现在因为种种原因,我已经走出来了,所以对这种音乐的痴迷也已经过去,我觉得还是唱一些更能引起听众共鸣的音乐比较好,所以才会开始演唱那些歌。”沈隆说话的时候一直看着关雎尔的眼睛。
那个原因是我么?关雎尔的脸一阵阵儿发烧,对方虽然没有明说,但是她能体会到这段话里的爱意,同时她也为能将面前这位从不堪的往事中解救出来感到高兴。
“之前我没想过这些,不过听你这么一说,我觉得很有道理。”关雎尔对沈隆的这番言论异常钦佩,她开始意识到眼前这位是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
由于数千年来的惯性思 维,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