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开始新赛季的筹备工作。
“拉奇,我感觉我他妈的投篮大有长进,我昨天在外线连续命中了一百颗三分球!”
自从史蒂芬森被猛龙队选中的那一刻起,他就变成了李幸的狗腿子。
只要李幸人在多伦多,他一定寸步不离地跟着。
他把李幸当成自己的恩人,极其信赖。
“兰斯,你没有别的事吗?”
李幸就想休息一会儿,可是这个吃饱了没事干的菜鸟一直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就像发春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烦死了个人。
史蒂芬森热切地说:“有什么需要我效劳的吗?拉奇,我办事,你放心!”
“菜鸟,帮老夫买水去!”
埃文斯远远地吼道。
“雷吉,你可以让昆西去的,他最喜欢跑腿了。”就是史蒂芬森这样的混人也怕埃文斯这种不讲道理的流氓。
埃文斯囔囔着:“我想让谁去就让谁去!你哪那么多废话?让你去就去!执行就完了,懂吗?”
“是是是...”
要是再吭一声,非挨揍不可...
史蒂芬森立即从埃文斯面前跑开。
李幸总算落得清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