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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员入学,俱纳入附近各卫、府、州、县总数。与考童生二十名,进学(进入府、县学读书,即考中生员)。一名;生员五名,科举一名。科举计二十五名。准加中进士一名。俟本学生员满二百名,别立屯学,设廩膳(由官府供给膳食)生员十名,增广(定员以外增加的)生员十名;如果四年开考一次科举的话,满三百名生员,设廩膳、增广生员各十五名;如果三年开考一次科举的话,满四百名,设廩膳、增广生员各二十名。
廩生所用其廩膳银,待考试成功之日,财用充足,另用与他处。贡生举人进士如果要自行开立牌坊银两,俱按照两京十三省的例子,行文给原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