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有人在机关工作,有些人在外打拼。
但不管是有着什么样的境遇,他们所有人都再也找不回当年的青葱。
唐浩泽对这些同学其实是熟悉有陌生的。熟悉,是因为他和这些人两度同窗;说陌生,是因为第一次同窗已经年代久远,而第二次同窗,他和这些人相处的时间不长。
不管是潜意识的讨好奉承还是冷淡孤傲,他都平常待之。
他是来参加同学聚会的,如果他放不下身段,不来更好。既然来了,相熟的人,只有一个关系,那就是同学。
他抛开了所有身份,只留下一个“唐浩泽”,有人敬酒,他不会端着架子,偶尔还会回敬一杯。他不谈生意经,不说车子、房子,不说玩,也不说人生境遇。
他只吹牛,只说自己对生活的感悟。
在一群境况不同的人聚在一起时,只有说那些,才不会让气氛变味。
不过他也没喝多。他知道卢梦还在家里等着他。他看时间差不多十一点了,就先行离开了。
回到家时,他刚推开门,卢梦就已经跑过来。看到他的样子,卢梦好像是松了一口气:“你没喝多少吧!头晕不晕?”说着她走过去扶着他的手。
他将手抽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