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5次球,其中仅有两次威胁球,然而这已经是他传球最多的一场比赛了。怎么解释呢?让我们老调重弹的举个例子,五名全明星组团成一支球队就肯定厉害么?答案其实很可能是否定的。
直到现在还有人抨击当年那支拥有杜兰特、威少和哈登的雷霆队,为什么非要拆散三名mvp兼得分王潜质的天才?雷霆管理层是不是傻?我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事实上雷霆三少最后一年打进了总决赛,碰到的对手是由詹姆斯坐镇的热火,问题来了,谁主防的詹姆斯?
很有意思 ,关键时刻主防詹姆斯的人正是日后被诟病防守不行的哈登,而雷霆最终输给热火的最大原因恰恰是缺一个能单点制约詹姆斯的外线对位防守人,比方马刺的莱昂纳德,或者勇士的伊戈达拉,换句话讲,雷霆当年真的不缺进攻,三少中任意两人的火力配置已绝对足够,差就差在三个人当时都攻强守弱,那时候三少的组合远谈不上完美。
抱歉有点偏题了,让我们回到洛秋夜跟队友配合的话题上。篮球只有一个,五名队员一同分享这一个篮球,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当球在洛秋夜手中的时候,聚友其他球员的跑动热情往往将大幅度降低,因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知道即便跑出空位,球也过不来,持球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