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一下。
克拉集团本身是大型企业集团,业务范围覆盖多个领域,事实上克拉运河本身就是克拉集团在修筑。克拉集团麾下有很多建设企业,修建桥梁隧道毫无问题,但克拉集团毕竟是企业,跟卡迪建设并没有区别。也就是说,如果克拉集团负责出资修建两桥一隧,那么就是一种商业行为,将来还是要收费的。
既然桥梁隧道都要免费通行,那么就必须以市府牵头进行,动用财政资金以公共建设名义进行。
因为克拉集团毕竟是企业,如果投资修建就不存在招标问题。既然是市府搞的公共项目,那么就必须进行招标以显公平公正。
那么问题来了,克拉集团可以自己投资修路修桥,同时也作为承建方投标给别人修路修桥。现在市府这么一招标,如果克拉集团也来投标,其他企业根本无法竞争,因为克拉集团在运河城是无匹的庞然大物。事实上,克拉集团的资历都要超出市府,在运河城这座城市还没有诞生之前,庞劲东就已经组建起了克拉集团。
庞劲东先前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所以制定了一条规则,凡是运河城市府的公共建设项目,克拉集团不能参与。
怎样就是说,对这一次项目,完全没有克拉集团什么事儿,本地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