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殿。
一般来说,有重要的事情,才会这样议事。因此,温体仁等人都有点好奇,不知道又有什么事情?
见礼之后,崇祯皇帝便微笑着对他们说道“众位爱卿,朕考虑了下,如今趁着大明新的户籍制度在实施,打算规范婚姻。以后,大明百姓的婚姻状况,也一律登记在新户籍之下。凡结婚,必须在官府报备,出婚书证明。唯有如此,才受大明律法保护。私约,一律不予承认!”
这些内阁辅臣,就是千想万想也没想到,皇帝竟然说出了这么一番话来。
《大明律》规定,男女双方定婚,需要“各从所愿,写立婚书,依礼聘嫁”。
而《明会典》又有规定“凡嫁娶,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无者,从余亲主婚。”
这些其实是有男女双方家族自行决定,就算是正式的了。与此对应的,还有一种叫私约,是指明知男方有老,幼,残,养,庶之情,女家却情愿缔结婚姻男女不经父母之命,自行约婚。这种私约,是官府不允许的。
不过不管是哪一种,都没有经过官府认证,也就是和官府没关系。在原本的历史上,中国最早的由官府颁发的结婚证书,是满清时候的龙凤帖。
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