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没来这里之前,林夕知道羌螫族人要自己东西,肯定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别说她身上的东西,就算有屁都要憋到他们不在的地方去放。
小姑娘毫不掩饰的崇敬和与有荣焉的眼神让林夕知道,这孩子只是想有个以后可以跟闺蜜或者情郎阿哥吹牛的谈资而已,丝毫不觉得自己张口跟还是陌生人的她要东西是多么不合适。
林夕想也没想,就把手腕上店长送的一块2000多块钱的腕表送给了央卓。
央卓一看,说什么都不肯要,被林夕硬塞进手里,小姑娘收下了,给林夕虔诚的行了个礼,然后一路笑着跑开了,银铃般的笑声在寨子里回荡。
林夕突然很羡慕,原来,快乐是如此的简单!
躺在竹床上,林夕整理着杂无头绪的剧情。
江洪泽→陆娜→明珠酒店,到了这里,这条线就断开了。
阿奴→情人→阿朵→富商,这条线更是莫名其妙。
而如果富商=明珠酒店呢?更有甚者,情人=富商呢?
对,一定是这样!
明珠酒店如果是富商经营的企业,那么缺失的一环就补足了。
这样就能解释得通为什么穷得叮当响的两个屌丝居然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