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天生恢复能力就强于人类,反正林夕的腿伤已经好得七七八八,肚子饿得咕咕直叫,林夕决定出去弄点吃的。
将自己的“宅邸”小心隐藏好,又仔细勘测一下周围,没有发现什么危险,林夕“嗖”的窜了出去,先是就地取材弄了不少藤条树叶把自己的重要部位遮掩起来,然后弄到一些野果子。
她能认得的都是曲九霄给的那些书里面的,可以确定,在这里但凡她能认识的,全都是低阶灵草灵果,或者干脆就是普通的草药。
如果放到现代位面,可能每一株都价值连城,但是在这里就如同草芥了。
不管那么多,先把肚子弄饱再说。
吃了两天野菜野果,总算在第三天,林夕捉到一只尾巴上长个大毛球会放臭屁的兔子。
没想到这丛林里面,居然连兔子都如此凶悍,已经堪比现代位面的中型犬类攻击了,又是脚踹又是牙啃,虽然一下都没有得逞,可是没想到眼看就要捉到的时候兔子猛然调转身体“崩”的一下对着她的脸来个奇臭无比的屁,林夕只觉一股黑烟扑面而来,差点就被熏迷糊了。
还好,强大的精神力让她在晕菜的时候依然能丢出匕首“锋刃”扎在臭屁兔的肚子上,让林夕成功的开了第一次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