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的手中,却捏着一把生着铁锈,但刃部却很明显被磨过的尖刀。
是啊,小街道很安静,风景也不错,但碰到乱七八糟的事情的几率也很高。
比如说,抢劫…先劫个财,再劫个色,最后劫个命,一条龙式服务。
“!#!¥#”
手里拿着尖刀的流浪汉挥舞着手中的凶器,嘴里叽里咕噜的呼喊着,但程流苏根本听不懂他说的是什么。
白痴,想要抢劫,至少你要先把江湖切口练明白啊。
程流苏翻了翻白眼,拽下肩膀下的小挎包。看到她的动作,流浪汉黑乎乎的脸上似乎露出了一个激动的表情。但紧接着,这个表情便停驻在了他的脸上。
程流苏从包里拿出来的,并不是大把大把的钞票,而是…
230袖珍手枪。
只有168毫米的手枪看起来甚至不如习惯弹琴的程流苏的巴掌大,但被那只黑洞洞的枪口指着,流浪汉的身体还是忍不住颤抖了起来。
这是还残存在人体内的动物本能在发挥作用,他的身体比他的神经先一步感觉到了危险,并作出了示警。
“记清楚点,下次抢劫,不要抢天朝人哦…”
程流苏突然迈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