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相对有优势,毕竟在港湾纵横、沙滩暗礁遍布的浅海区,占他的舰队大头的轻型船只有着极大的灵活性,而他的那些小型火攻船也有相当的威胁。
但是,在范德兰看来,如果郑森胆敢主动出击,到外洋航线上来与自己作战,那么无异于自寻死路。
范德兰自信满满,他六艘主力战舰再加十艘五百吨级别的快船组成的远洋舰队,足以抵挡“国姓爷”一次能够出动的所有船只。
从次数不多的海战历史来看,从郑森的老子郑一官开始,由于船太小,为了对付西洋巨舰,每次可都是必须集结主力,而且还要在近海作战才能取胜的。
早在1622年,八艘尼德兰炮船以80:0横扫明军水师后,中国人就把尼德兰战舰看作无法对付的庞然大物,和难以逾越的海上屏障,哀叹道:“我舟高大不及彼五分之一,而欲与争胜于稽天巨浸中,必无幸矣”。
直到1633年,由于当时的舰队指挥官头脑发热,愚蠢地硬撞进了他们的船阵里去,海盗刘香与尼德兰人的联合舰队才在金门料罗湾被郑一官击败,不仅刘香的五十余条小船被全歼,他们尼德兰人的九艘大型战舰也四沉五重伤,直接导致了他们不得不转进大员,失去了和中国官府直接贸易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