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些人等……”冉闵拿起放在案几的文牍,经由亲兵被转交到郡守陈粲手里:“不可拖延了。”
陈粲心里苦,什么人犯了什么事该受到怎么样的惩罚,又有什么人立下了什么功劳需要得到怎么样的奖赏,事情并没有多么简单。
嫌疑犯自然是要经过审讯,一一确定都触犯了哪一条法律,触犯了法律又是怎么样的惩罚,该先罚钱就绝不会先砍头。
立下功劳的人,他们还需要经过官府的背景调查,是哪里人,家中有多少人,房子规格怎么样,有多少土地,有没有爵位……,有太多太多需要查的地方,然后再落实赏赐。
继承自秦制的汉律就是那么操蛋,人干了好事还得层层的勘合,有人会觉得麻烦却没人能够拒绝,本身要是没黑底子被查得越详细,未来的前途绝对就越光明。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是官方的奖赏都有后续性质,仅是奖励钱财也是在官府的“堪用”名单上挂了名,日后要推举官吏会被优先考虑。要是被赏赐爵位就更不简单,地方上的公职会优先取录,到了军方有在地方的良好表现也会在选拔职位上面得到优待。
秦帝国之后,西汉开始就有“良家子”的定义,就是每个朝代的“良家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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