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条律法,同时还延续之前的另一个做法,不会强制寡妇必须再嫁,但也不提倡守节。
一般情况下,地方官府会隐性地鼓励寡妇再嫁人,不会做得太过明显,但所有人都知道有那么一回事。
将士上战场战死,官府却鼓励未亡人再嫁?无论是从哪一方面来看都是属于极度没有人情味。
未亡人不再嫁,有能力养活孩子和长辈吗?以生产力和女性地位而言,恐怕是很难的。
若是未亡人再嫁,根据社会习俗约定的话,她的新任丈夫就有责任承担起那些责任,等于是这个男人不止是要养一个家。
牵扯到太多的方面,不止是一项人情味就能解释一切,很多战乱结束之后的岁月,一个男人娶了多个媳妇不但不是享乐,其实是在受罪。这个男人不但不会被鄙视,还会得到足够多的尊重,认为是在进行义举。
刘彦所建立的汉帝国没有遭遇到这样的情况,相反是因为石碣对女性的大肆迫害,致使这一次战乱女性的锐减远多于男性。
这一次战乱与其它战乱所不同的是,羯人有抓捕女性随军的传统,夜间用来发泄兽欲,想吃了就煮来吃。
其他胡虏没有羯族那么残暴,不过受到羯族影响对女性也好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