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是在战时由朝廷下派到某地指挥作战的最高将领。下派的总兵挂将军印兼领总兵官,战毕后返回帝京,一般由勋贵或地方都督充任。此时的总兵官是一个职责称谓,并没有品级。战争状态下,总兵的排兵布阵则是通过地方的“都指挥使司”来实现。可以说,在大魏初年,战时状态下,都指挥使听命于总兵,并没有直接的从属关系,因为总兵无权罢免都指挥使。
如此就会产生两个矛盾:一者是,总兵带兵不练兵,造成将不知兵,兵不知将的局面;二者是,由于都指挥使和总兵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容易造成事权不一。有事的时候,双方摩擦不可避免,相互拆台的局面也是必然的。
待到到了后来,一些地方战事不断,短期内无法结束战事,总兵常驻地方渐渐成例。总兵官也就成为了镇守一州之地的最高武官。这解决了总兵带兵不练兵的问题。同时也削弱了“都指挥使司”对于卫所兵的控制力,慢慢的总兵在地方军事上形成了事权专一的局面,但也存在着总兵称霸一方、拥兵自重的可能。而总兵和都指挥使之间双重领导的矛盾仍旧存在。
为了解决矛盾,朝廷又往下派了巡抚,总领一省事务。一方面削弱总兵兵权,一方面也给总兵和都指挥使以及布政使、按察使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