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离卫氏的庇护,复归本家,一提出此议来,裴该自然无有不准。一来庇护宗族,乃是这年月的政治正确;二则他缺钱更缺人,若如裴氏所说,想在江东厚殖产业,重振家声,就非得招揽足够的办事人手才成,那还有谁会比同姓更加可信呢?
裴嗣、裴常只要不是太傻,肯定懂得只有宗族繁盛,自己小家庭才能水涨船高的道理,而且他们家偏离主支很久了,自身又无官无爵,起码一两代内,也根本不可能爬到裴该脑袋上去。至于阴奉阳违、以庶欺嫡、以奴欺主等事,裴该若是够精明呢,那就不成其为问题,若是颟顸呢,换了别姓一样可能捅篓子。
因此裴该便把裴嗣、裴常一家子七口人全都留下了(卫氏当然不敢不放人),并且取出琅琊王所赏赐的那三百亩田契,要他们先去勘查一番,看看能否挑起管理的重担来——眼瞧着便是春播之期,此事万万不可耽搁。
这三百亩田地的位置,是在东南方的句容县境内,距离建邺城五十多里地,照理说最多两天便能打个来回,但裴嗣父子去了整整六天,才又重返建邺。过来向裴该和裴氏——理论上那田地是东海王家的,还不是裴家的——禀报产业情况后,裴嗣趁机就说啦:
“我家田产往南不远,在丹山之北,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