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具备法律效力。理论上还得天子批示,曰:“制可。”只是司马邺尚且年幼,垂拱罢了,基本上不怎么管事,故此除非相关朝廷大政,这步都可以省了即便不省,光天子“制可”也没用啊。
为此李容也不禁急得团团转,他去向梁芬问计,梁芬却道:“不知卿所言何事啊?我素信卿,卿可自为,不须来问我。”李容只好再去找李义,问他,你就一定得见着诏命才肯行事吗?“卿无须过虑,有司徒公在,必不使卿日后无下场。此事若成,将军可为,公卿可致;若失此机会,待裴公挥师入京,我等恐怕都要为索殉葬了。”
李义连连摇头,说诏命是不可少的,否则我也不方便调动士卒不是?随即问道:“兄请天子写几个字,也算诏了,有何难哉?”李容苦笑道:“若非尚书所拟,令、仆加印,即不为制,哪怕天子亲笔,那也是做不得数的。”
李义疑惑地挤挤眼睛:“天子之言,如何做不得数?难道天子不如尚书为大么?”
李容正想详细给他解释朝廷制度,话未出口,突然间就愣住了……他想起来前事,当年汝南王司马亮是怎么死的?楚王司马玮假称诏命,直接就发兵把他给杀了,士卒们哪里知道诏命是真是假?
于是笑一笑:“我知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