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我要上头条 > 第九章 超级大神的合同
华是不可能好到哪里去的,也就不可能创造出火书来。

    一个人,想要写出一本火书,这种几率本来就是非常小的,如果这个人,还是一个只知道败家、不务正业的人,那这种机会就更小了,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了。

    因为,一个只知道败家的人,就算有这种天赋,也不可能会去好好利用的,而是会荒废自己的天赋,最后还是会一事无成。

    在主播和总编的眼里,苏昱这个人,恰恰就是这种人。

    正因如此,主编和总编才会判断《凡人修仙传》,是没有商业价值的,不可能会创造多大的盈利,可以收回成本就已经是很不错了。

    这种判断不是出于《凡人修仙传》本身,而仅仅只是对苏昱的偏见而已。

    在这种情况下,这部小说的合同是五五分成,还是八二分成,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区别。

    至于版权改编,那更是没谱的事情,有没有也是没有区别的,反正也不可能得到改编的机会。

    因而,这一组的总编在知道这件事后,就很爽快的答应了这件事,接受苏昱的所有条件,签下《凡人修仙传》,只要可以留住这个打赏王用户,不要被其他组抢走就好,其他就不那么重要了。

    这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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