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那茶叶的事儿了,今天咱们就往我家中一行可好?”
苟雷矜持的道:“既然如此,就多有叨扰了?”
李科恩顿时大喜,笑道:“何来叨扰之说?犬子得蒙先生教诲,乃是我李家上下之幸,全赖天子洪福和先生大恩,鄙人此生,不敢或忘!”
听着李科恩文绉绉的话,苟雷只感觉自己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要掉一地了——这家伙如果不是黄色卷毛再加上那蓝眼珠子,光听说话的口音和表达方式,自己差点以为这家伙是个大明人!
实际上,李科恩现在如果不看长相的话,根本就没有谁会认为这家伙是个荷兰人——就连家里两个儿子的拜师礼,李科恩也是备足了礼数的!
当然,这个拜师礼在苟雷看来有些不知所谓——十大块猪肉,一壶酒,一只大黄狗。
《礼记·少仪》:“其以乘壶酒、束脩、一犬赐人。”
估计李科恩这家伙是好读书,不求甚解,或者是看了郑玄对于《礼记·少仪》的注释:“束脩,十脡脯也。”
十大块猪肉加上一条大黄狗,让苟雷心里瞬间冒出来四个字:猪狗不如?
但是苟雷对于李科恩置办的这拜师礼又挑不出任何的毛病,或者说不忍心挑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