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的口味,已经被陈春暗中掌握了,再下筷子给她挟时,已经挑她喜欢吃的。
小女人单纯,好吃时,眉头是平坦的,喜爱时,眼睛会闪过亮色,若是不喜欢,虽然会将嘴里的咽下,但是碗里的,她就不会再动了。
陈春也不嫌弃,将她咬过的快堆成满小碗的移到自己面前,反倒是将自己干净的碗放在她面前,将她之前爱吃的,又挟到她面前碗中。
“呃,”濮阳柔原本以为他是要让服务员换个新碗,倒也没有阻止他的举动,但是看到他挟好给她吃的后,举筷子吃起她咬过的食物时,她差一点没有把自己噎着。
“陈陈春,那个是我吃过的!不好吃!”
“你的口水,我吃的还少吗?我不嫌弃,快吃你的。”陈春二十五岁前,家里就是有点小钱的少爷,嘴也是挑的。
若是换了个人,他可以把对方捧一顿狠的:居然敢让小爷捡吃剩下的!
但是,他现在的行为,却是自然而然。
就象捡她吃剩下的,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许是,大舅哥教的好?毕竟那天,嫂子不爱吃的,渠哥就是面不改色的全倒进他的碗里,在嫂子脸红下,吃个干净。
当时,他就发现了小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