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军区大院+警卫连 > 正文 第49页
病,得治。
    他知道个屁。我这就是在治病,治相思病。
    很多人对哨兵有兴趣,觉得很神秘,让我说说站岗的事qíng。其实哨兵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威风,也不是你们以为的酷。其中的辛苦曾经让我抱怨,抗拒,但是现在回想当兵的日子,在哨位上的那些日夜常常让我怀念。有时候做梦还梦到自己抱着枪,站在风雪里。那段日子,已经回不去了。
    我的哨在军区大门。因为个高,身材硬挺,穿起军装用我们连长的话说是撑得起门面。所以我被挑上了大门岗。这是警卫连的传统,大门象征着军纪和威严,门岗的哨兵形象就是军区的第一张脸面,代表的就是这个军队单位的形象,要经过严格的挑选。当初,杨东辉就是这哨上最亮的一杆枪。
    现在,我站在他站过的哨位上。内卫和流动哨还能偷懒,站大门哨位就是被放在火上烤。头戴沉重的钢盔,抱着钢枪,脸上必须绷紧面部肌ròu,身体要直得像一块铁板,保持这姿势一站就是两个小时。站在这个哨卫上,必须耐得住寂寞,忍得住艰辛,经得起考验。冬天换哨,脚常常冻僵抬不起来,夏天汗水浸透了军装,换下来都能刮出一层盐碱。
    军人钢铁的意志,不是只在战场上,在那个岗哨上锻炼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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