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了。
1581年,联合省全国议会宣布了废除腓力二世主权的《誓绝法案》。抄了国王鱿鱼的7省联盟,转而从尼德兰贵族中选取合适的人选出任共和国执政。然而贵族们无时无刻不想将富庶的联合省收归己有。前一任的荷兰执政威廉二世更是一心想让奥兰治家族成为荷兰永久的王室。他在两年前发动了一次政变,不但逮捕了荷兰议会的6名议员,还下令部队进攻阿姆斯特丹。可就在威廉二世通过政变掌握实权后不久,一场突如其来的天花夺去了他的性命。而他唯一的子嗣威廉三世,在他死后8天才刚刚出生。威廉二世的短暂统治让荷兰人意识到国内权力的集中与外敌一样会对共和国的安全构成威胁。于是,在威廉二世去世后,包括荷兰、泽兰在内的五省,决定让执政的职位空缺。至此荷兰进入了“无执政时期”。
没有国王,没有总督,没有执政,没有任何一种形态的“元首”。议会才是整个国家的主权所在。这在17世纪君主制依旧盛行的欧洲是难以想像的一件事情。人们普遍以一种嘲弄的、怀疑的目光打量北尼德兰。既然连同时代的欧洲人都不能理解荷兰的制度。来自中国的士大夫们就更不可能接受这种国不国,臣不臣的制度了。加之荷属东印度公司在东方的本就声名狼藉,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