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安定民心恢复生产,确实是审时度势的英明之举。相比之下,我中华朝天下太平民心思定、国库充裕,特别是在中原劳力充沛,环境优越,再将农民圈定在公社之内确有不妥。不过在辽东、巴蜀、陕甘等偏远地区公社制还是颇有优势的。这些地区省分人少地荒,公社制能最大限度的集合人力物力,有助于当地百姓拓荒开垦。因此臣等以为公社之优劣得视地域酌情分析。”
“恩,所以你们便在奏章中建议朝廷仅解散中原省份的公社,改将这些公社土地分包承租给社员。”孙露又翻开了农林部的奏章,满意的点头道。从内容上来看农林部的建议对她来说并不陌生。一想到自己脑中后世对大包干的诸多赞扬,孙露打从一开始便在心底里就偏向了农林部的建议。
“是的,陛下。臣等的意思就是朝廷与公社的农民签定长期承包的契约,该契约可继承,也允许转让。并对零散土地进行适当的串换调整,以求让每一户的承包地能集中成片。此外,农民即向国家承包耕地,那么向国家纳粮就是天经地义的事。臣以为承包户因区分于普通农户,以交纳实物粮食为主。农户交纳完税赋后所剩粮食便可直接拿去市场自由买卖,朝廷不再加以干涉。正所谓交足朝廷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其实,臣等之前曾在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