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不止是前朝太祖,历史上诸多开国君王为标榜‘用刑宽恕’,大多都偏轻正律。之后又另行下旨颁布诸多令敕以恢复酷刑。因此中原正式律文与实际司法操作历来都是脱节的。而我朝女皇对正律却极其尊重,除了现行的《中华律》外并没有颁布其他类似于《明大诰》的‘法外之法’。就像这次的刘富春案,陛下连下旨特办一个案子都不肯。简直是不敢越雷池半步。咳,用刑宽恕确实不错,可没有相应的重典如何又能威慑奸邪之辈呢。”沈犹龙忧心忡忡的说道。在他看来女皇陛下在立法问题上确实有些太过妇人之仁,也太过于固执己见了。
“沈大人此言差矣,事实上,女皇陛下自开国之前就在不断地更新改善《大明律》中的诸多条律。我朝现在使用的《中华律》说白了正是经过之前修正的《大明律》。时至今日司法院不也还在根据各地司法衙门的呈上的判例对《中华律》中的一些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吗?”陈邦彦抚摸着山羊须微笑着说道。说起中华帝国的立法过程来他可比沈犹龙等人还要精通得多。
“咳,那些调整的条律都不过是些有关田宅、钱债、市廛之类的民间庶务杂项。”沈犹龙不以为然的说道。
“沈大人可千万别小看了这些庶务杂项呐。我朝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