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命运的抉择 > 正文 第860页
起皇夫归国、新科放榜等举国欢庆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使人近乎忘记了仲夏时分风靡京畿乃至整个江淮地区的刘富春一案了。然而正当官员们认为此案可以就此在老百姓的视线中淡出之时,有关刘富春状告杞县衙门的最终宣判却将这状天朝第一案又推到了众人面前。
    弘武五年十月初二,在经历了数个月取证调查之后,帝国大理寺就刘富春状告杞县衙门一案的最终判决。判令杞县衙门败诉,除撤销先前杞县衙门与钱二牛关于公社土地的交易外,还赔偿了刘富春等受害者总计十万银圆的赔偿金,此外杞县衙门还需在帝国最大的官方报纸《联合早报》上公开向受害者道歉。如此大快人心的结局虽早在老百姓的意料之中,但案件本身的宣判结果却在民间儒林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姑且不论这是中华帝国立朝以来所发生的第一状民告官案。光是那十万银圆巨额赔偿金就足够市井之徒乡野村夫们津津乐道上数年了。
    然而在宣判结果的诸多条款中,真正引发争议的却并不是那十万银元的赔偿金,却是那杞县衙门在报纸上公开道歉的结果。历来无论是在文人士大夫,还是寻常百姓心目中,官府朝廷那都是王法的象征,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官府是父母,百姓是儿女。所以在许多人看来一个小民能打赢与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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